【导语】2020黑龙江红岗区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人数与选调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实地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如果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且造成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聘用岗位重新确定。
(五)本次选调人员,在红岗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单位,录用人员由红岗区统筹安排工作。
(七)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中心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280、6788311;监督电话:0459-419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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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原标题:2020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onggang.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14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