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永州市直政法机关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适应工作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财会工作人员1名,业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财会工作人员条件:男性;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第一学历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高168cm以上。
业务工作人员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第一学历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限公安类专业或法学专业;身高168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准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及主要资质、奖励证书等与负责我单位选调的工作人员联系,填写报名表报名。联系人:李主任:18975790022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及成绩合成:按我省系统统一组织的选调规定进行。
4、 考察:按我省系统统一组织的考察规定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由我省系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6、公示。
7、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四、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7日至5月10日
五、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市直政法机关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