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四川省公安厅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确认缴费。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4月8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2020年4月15日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实验操作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专业技术(一)、专业技术(二)职位还需进行实验操作。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笔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笔试后2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4号楼416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职位选调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由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面试考生名单由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4.实验操作。面试后即进行实验操作,采取合格制,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五)体检
各选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