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赴高校选聘急需紧缺人才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东北农业大学就业信息网站,同时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专家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应聘者高考成绩的审查,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主要审查应聘者学历、专业、资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依据资格审查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或放弃人员比例低于1:3情况时,可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而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能力,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专业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通过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市人社部门裁定。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佳木斯市郊区(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六、相关待遇
按照《郊区人才引进办法》的相关规定,兑现相应待遇。
1、引进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每月津贴3000元。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批次A段以上),给予安家费3万元,每月津贴1000元。
3、引进“双一流”、省属重点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每月津贴500元。
4、1至3项人才安家费三年内按比例发放,每年发放总额的20%,余额在本地工作满三年时一次性发放。
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聘期内纳入编制管理,聘期结束不在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终止。
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区公立医院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
7、凡引进的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8、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和调任到公务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