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人员1名。省中医药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副厅级行政机关,由省卫生计生委管理。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人员。
三、组织实施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省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一)资格条件。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选调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药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2.现任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