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由上虞区委组织部、上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选调总分,若增加笔试环节,则选调总分=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成绩得分×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
(四)体检。选调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实际选调人数,依照选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调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自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能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5-8239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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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8日
原标题: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x.gov.cn/art/2020/3/18/art_1488704_42318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