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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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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3人公告

【导语】湖南:2016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条件

  本次共选调执行法官3名(限男性)。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科学历,执行法官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

  6、选调后,必须在攸县法院工作5年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法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55417,13974153716;传真:0731-24255467;联系人:陈慧。

  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以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45523320@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考前三日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攸县法院政工室进行审核。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审核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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