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山东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5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采取同步启动报名、分级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报名完成后,先进行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职选聘,再跟进实施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及工作人员选聘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每人最多填报2个志愿。应聘人员填写《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诚信承诺书,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于限定时间内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3月9日8:30—3月15日17:00
报名邮箱:dygxqxp@163.com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择优比选。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比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其中,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主要进行适岗评价;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职及以下人员进行适岗评价、竞聘演讲,根据比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确定聘用初步人选。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研究聘任。根据择优比选、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
五、聘任管理
1.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与行政级别,除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纪工委书记由区委直接委派外,实行全员聘任、合同管理,由东营高新区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按聘任职务兑现待遇,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2.对于东营区外聘任到东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调入东营区,落实相应编制。在东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保留身份,封存档案。在东营高新区任职的履历、工资、奖惩等与干部档案相接续,聘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纳入档案管理,不与聘任情况挂钩。
3.实行岗位绩效薪酬,东营高新区薪酬总额实行总量控制,按区直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收入水平2倍核定,实行KPI指标强制分配体系,采取企业化“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制度,由东营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自主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分配办法。
4.聘任期间,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按区直部门单位正职管理,东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按区直部门单位副职管理。对岗位目标完成好,因工作需要交流出东营高新区,档案职务与聘任职务不对等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按“就高原则”安排。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营高新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229662
联 系 人:13854654417
18954690687
13210331626
监督电话:0546-83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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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高新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原标题: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0/3/7/art_39314_8887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