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6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满足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推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林甸县机构编制委员关于成立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林编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实际,决定通过选调的形式为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充6名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愿、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需要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此次选调的6个岗位均属于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隶属于林甸县国土资源局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
具体选调岗位将在选调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及被选调人员的岗位匹配性进行安排。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林甸县所属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名册为准);
4、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5、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选调单位之间涉及回避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四、选调步骤及要求
1、发布公告:自2016年4月8日起至4月14日止,在林甸县电视台、林甸县政府网站、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林甸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4月15日止。
3、报名地点:林甸县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
4、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材料:参加选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三张,领取并填写《参加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对隐瞒真实情况、违规作弊、不符合被选调资格者,一经查实,由报名者承担具体责任。
6、选调方式及过程:为保证选调工作建立在彼此了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此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面谈和考核的形式进行。
面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组,与报名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工作组组长负责主持。报名人员可以自行准备谈话材料和咨询提纲(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所获荣誉、职位匹配优势和需要向选调单位进行了解的问题等内容)。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面谈结束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工作组的意见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
1、了解被考核人遵纪守法情况;
2、了解被考核人工作期间现实表现;
3、再次确认被考核人的报名资格;
4、核实被考核人与拟调单位是否存在回避情形。
五、管理
被选调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9—3312918
原标题: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甸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