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宁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选调执法人员5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文写作、交通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陆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成绩。
3. 笔试成绩发布后,将根据各分局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4.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选调名额。
(三)面试
1.面试前一周将通过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2.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入围者到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交通运输厅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5.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考察通过人数予以录用。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宁夏交通运输厅提出意见,公示期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被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转接等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951-6076818 607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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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4日
原标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开选调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tt.nx.gov.cn/xwdt/tzgg/576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