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6凉山州人民检察院考调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4月26日—27日在州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开考比例没有达到1:3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调特长人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调达到比例职位的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凉山州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影响考调所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本公告由凉山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990042
原标题:2016年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专业特长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