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永州市信访局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永州市信访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永州市信访局面向全市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
综合文秘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永州市市直单位、县(区)以及乡镇机关从事并热爱文字综合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信访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已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 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在乡镇党政办或县级及以上机关办公室工作2年以上;所学专业为中文、文秘、新闻学、法律、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4月5日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市信访局官方网站等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整个遴选工作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0日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310室),联系电话:0746-83588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永州市信访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