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含1:5),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选调计划数。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5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内容含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分别占30%、7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515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从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合格者放弃,从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长沙人才网、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七)调入
公示期满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签定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并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选调工作由开福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指导,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实施,开福区人民法院负责具体实施。选调信息将通过长沙人才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等网站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0731-84816586
0731-84558306
监督电话:0731-84816525
网络报名入口:http://www.cshr.com.cn/
原标题: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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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