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6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8日8:3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
3.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需下载《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长春市所属各县(市)区检法系统报名考生需经现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干部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需粘贴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份。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需提供任现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近职位;不能合并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中,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其中,“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经历”资格,考察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遴选。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0431-8987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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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