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6慈溪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派驻机构人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公开选调2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符合《关于转发<宁波市公务员转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3号)规定的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人员于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纪委干部室(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6 楼612室)报名。报名时递交《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和考察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合成。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拟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若经考试或考察确无合适人选选调到市纪委(监察局)的,可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联系电话:63980612,传真:63980617
原标题:中共慈溪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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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纪委
慈溪市监察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