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选调公务员3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准考证发放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100分制。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未达到招录人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到网站查询。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选调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由高至低排序,与招录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凡发现档案信息材料造假、涉嫌造假或者存疑的,将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对于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资格的,由选调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并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在办理拟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过程中,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办理调出手续的,经选调机关同意,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报名者只限报一个职位,若多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未携带以上两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者在报名填写“专业”栏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可到网上查询)进行填写;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拟选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需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一级科员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拟选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拟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清城区工作需满五年;
(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0年1月7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7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7日后出生;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以上公告由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及选调单位负责解释,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63-393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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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7日
原标题: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976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