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陕西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3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493101745 丨 遴选管家微信:offcnlx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 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丨 2019年陕西遴选考试群:627381802
【导语】2020陕西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37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陕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陕西遴选招考公告和陕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
市直14个事业单位共遴选3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详见《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军转安置。
4.具有2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要求以《2019年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7.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9.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后,方为有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房间)。
(4)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5.招录(聘)通知书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学能手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公告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缩减遴选计划或不予开考。报名结束后,对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缩减、取消遴选岗位情况和取消岗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准考证
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外公布,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此次遴选考试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遴选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
市直14个事业单位共遴选3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详见《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军转安置。
4.具有2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要求以《2019年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7.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9.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