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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新绛县选调文秘法律人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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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新绛县选调文秘法律人员11人公告

【导语】山西:2016新绛县选调文秘法律人员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文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文秘知识和文字功底、写作水平等;法律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知识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列。体检、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己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空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实地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县公开选调领导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此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县政府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县政府政务中心、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有关科室。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人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编办、监察、科教、公安等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2、严密组织。要认真做好公开选调每个阶段的组织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力求万无一失。要实行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无论笔试、面试,还是体检、考察,凡因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给选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肃纪律。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坚决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0359—7532693

  监督电话:0359—7530777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调文秘法律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6年新绛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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