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佛山市档案馆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佛山市档案馆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若报名人数未达选调人数1:3比例的,由我馆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再次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档案馆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选调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档案馆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佛山市档案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29398697、83325237。
2.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佛山市档案馆官网公告(http://www.fsa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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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档案馆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佛山市档案馆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佛山市档案馆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oshan.gov.cn/zwgk/rsxx/zpxx/content/post_3298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