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2016新绛县选调文秘法律人员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选拔优秀文秘人才和法律人才,充实加强县政府办公室事业人员队伍,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11名,其中文秘岗位9名,法律岗位2名。
二、选调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文秘(法律)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和组织文字的能力;
5、有一定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口头表达能力强。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新绛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开支的工作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文秘岗位的,专业不限;报考法律岗位的,专业要求法律及相近专业);
3、年龄要求:文秘岗位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法律岗位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3年3月10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称职或合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5、与选调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2016年3月20日至3月23日,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新绛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南三楼)报名:
1、《新绛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2张;
4、主管单位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后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近3年(2013—201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须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须按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人社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县公开选调领导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2016年3月25日,发证地点: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按规定核减选调名额,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