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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年承德围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3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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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年承德围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3人的通知

【导语】河北:2016年承德围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3人的通知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调优配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经县干部调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参加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须在县内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并属在编在岗人员。

  2、参加公开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县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并属在编在岗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遴选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事业单位干部管理。

  3、参加公开遴选报名人员,既可以是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允许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横向交流。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截止2016年3月底,服务时间需满3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的可视为称职或合格。

  6、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详见《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重要工作尚未完成,需由本人继续处理,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得报考遴选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如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至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213室)

  咨询电话:0314-7528562(人社局),0314-7516300(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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