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云南:2016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察局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州纪委审查符合选调条件后,发出考试通知。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规定比例,则不开考。
(四)组织考试
公开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考官小组由州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州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纪委监察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纪检监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州纪委干部监督室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李子昌、岩罕广、王琨瑜
联系电话:0691—2139016,2122525
监督电话:0691—2136507
原标题: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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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