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2016河池市法制办公室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经中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调2名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以及参加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公单位工作,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中共党员;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近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年龄限制(科员35周岁以下,副科级干部40周岁以下,正科级干部45周岁以下);
8、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9、身体健康。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政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