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6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初选评价:以量化计分的办法,对报名人员的现任职务、荣誉、学历、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等情况进行评价,然后根据初选评价得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经初选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不足选调人数的3倍,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
(三)资格审查:面试前一天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面试的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为参加体验对象,并组织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六)考察:综合初选评价、面试和体检结果,按初选评价得分的30%和面试得分的70%计算总成绩,并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办理转任手续: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原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由体检合格者按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三)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7号,邮编:315016
电话:0574—87668365 87661583 传真:0574—87668396
邮箱:nbjbjcy@sina.com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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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