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6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面向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3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在检察院、法院工作,具有助理检察员或助理审判员职务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8.身体健康。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初选评价、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详情请登陆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或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nbjbjcy.gov.cn)查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邮箱。
3.报名者请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及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检察职务或审判职务任命文件;
(4)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必须提供复印件,通过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