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资格复审
2020年1月5日至7日,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月11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核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2:1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其中四级调研员职位考察对象2名,差额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考察对象8名,差额4名)。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市政府办公厅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工作资料、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市政府办公厅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分别在调入人选所在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调入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拟调入干部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十)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政府办公厅对试用人员进行了解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83608748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83609867
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gov.cn/xw/tztg/201912/t20191216_366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