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江苏沭阳县法学会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政法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选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受处分证明以及2018年年度考核表。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5日。
在考察、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能够适应岗位的,且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委政法委提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适时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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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委政法委
2019年12月12日
原标题:沭阳县法学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uyang.gov.cn/zgsy/018/20191212/018_a21ed878-6644-463c-b79f-a8ef267a23d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