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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单位:
为优化干部资源配置,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名、事业人员3名,具体岗位如下:
1.区政府办公室公务员1名,具体从事文字综合工作,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2.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参公人员1名,从事窗口业务经办工作,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3.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参公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4.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从事信息调研工作,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5.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从事信访投诉流转分析、信息考核等工作,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区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从事窗口业务经办工作,面向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崧厦社区服务中心除外)在职事业人员(定向培养生除外)。
二、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下表:
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相应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后报名。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办公室(见岗位资格条件备注栏)。
2.资格审核。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分别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如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的选调计划。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测试。考试方式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多少,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在8人及以上的,先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
4.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性要求,选调单位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选调单位及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6.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然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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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http://www.shangyu.gov.cn/art/2019/12/10/art_1313760_40969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