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2016年赣州市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4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大学生村官
全省统一选聘的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选拔:近三年所任职村(社区)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或出现赴市以上部门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连续两年在本乡镇村(社区)级综合考评中排末位的;所任职村(社区)近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 (社区)党组织书记;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以上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四、选拔程序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整个选拔工作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统筹衔接,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分类考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决定任用、办理公务员登记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印发文件。2月中旬将《实施方案》印发至全县一级单位及各行政村。通过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全县符合报考条件的“三类人员”参加选拔。
2、发布公告。在人民政府网、媒体发布选拔公告,公布职位、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公选程序、时间安排等。
(二)推荐报名
1、报名形式为组织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名,不能跨县(市、区)推荐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三类人员”须于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择优推荐。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把关作用,结合干部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获奖表彰等情况,把好报名人选的资格关、表现关,坚持好中选优,经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按符合条件的每类人员 的差额比例向组织部门推荐。对政治坚定、埋头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推荐。乡镇符合大学生村官报名条件的人员,如果村官服务所在地在外县或者是本县其他乡镇的,由目前所在单位推荐,同时征求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党委的意见(出具其服务期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县直单位符合大学生村官报名条件的人员,如果村官服务地在本县外的,由目前所在的县直单位推荐,同时征求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党委的意见;如果村官服务地在本县的,由原服务村所在乡镇推荐,同时征求目前工作单位的意见。推荐时须呈报书面推荐报告,写清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和推荐理由,推荐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于2月27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干部平时表现情况,按每个类型不低于1:3的比例在本县范围内确定报名人选,并将推荐报名人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乡(镇)事业编制干部须提供本人编制证明、近5年来本人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提供任职(当选)材料、近5年来本人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考核登记表》、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获得的与村官工作有关的表彰材料,担任或曾任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 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 照片2张。
(4)报名审 查表一式2份。
(三)资格审查
县“三类人员”选 拔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推荐的符合报考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卫计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 审查合格的,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所在乡(镇)、村(社区)分别公示3天。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