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2016南昌市西湖区选拔10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桃花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朝农管理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部门党委(工委、党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拟于近期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面向全区选拔一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原则,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茂林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罗吉生 区人社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雷中蕙 区民政局局长
蔡厚义 区编办主任
宋吕行 区财政局局长
邹 璇 区人才办主任
王洲亮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邹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选拔数量和范围
全区共选拔10名“三类人员”,在全区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拔,如某类人员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6:1),则将此类人员统筹纳入全市“捆绑式”选拔。选拔数量如下:
事业编制干部:拟选拔8名(其中: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干部5人,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3人),范围原则上以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干部为主,鼓励区直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参与选拔。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村(社区)干部:拟选拔1名,范围为乡镇(街道、管理处)所辖村(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官:拟选拔1名,范围为曾选聘到本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四、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基层、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事业编制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负责部门、单位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4)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县区调入或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5)在中层正职(或比照)管理岗位以上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村(社区)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在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职);或任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职),目前仍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或在现村(社区)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