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湖南)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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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湖南)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拟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称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选聘)。
二、选调(选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的职位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东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称计划表)。
三、选调(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身份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积时间计算到2019年11月30日止),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报考“公务员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表现突出,每年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及以上(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