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佛山市妇女联合会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再次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四)考察: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五)公示和转任: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为公告中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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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市妇女联合会公开选调公务员
文章来源:http://www.fszzb.gov.cn/gwygl/201911/t20191126_7640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