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6省委办公厅选调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 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机关公务员10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中共党员。
(二)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专门从事过2年以上文字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 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1.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月14—18日,通过《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龙江先锋网等媒体发布。报名人员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2月19—21日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龙江先锋网上填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等信息。同时上传3篇本人近2年内独立撰写的文稿至电子邮箱swbgtxd@sohu.com(上传文稿的文件名由“单位、姓名、文稿1-3顺序号”组成,例“某市委办公室赵某文稿1”)。
本人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填报信息如有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按5: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70分。笔试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分值权重为3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如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干部履历表或最近一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调名额1.5: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行安排。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组织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试用。拟选调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
(六)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1-87582665
监督电话:0451-53643138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