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湖南永州东安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29 日-- 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安县委巡察办(县行政中心1楼北107室),联系电话:0746-421108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到县委巡察办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提供在编证明,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
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巡察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察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巡察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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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办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gov.cn/da/gsgg/201911/8e4c084cffe24916aa356e8c4d0ac4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