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里水司法所科员1名,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及法律服务工作。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学历,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最低服务期内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考生应提交《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16年3月1日前(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政工科。
2.初选。由我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面试。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后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未录取人员不另行告知。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许先生,传真:0757—81210917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南海区司法局政工科
邮政编码:528200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