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山东潍坊市直机关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5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原则上按照比遴选(选聘)职位(岗位)多1人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除外)。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选聘)机关(单位)全面负责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同一职位(岗位)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要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聘)职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 (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 征求纪检监察机关、计生等部门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聘)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选聘)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岗位)考察对象确定递补人选。参加遴选(选聘)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向遴选(选聘)机关(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遴选(选聘)机关(单位)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六、公示 、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拟任人选在“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存在不宜任(聘)用情形造成职位(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政策咨询电话:8356175
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电话:835617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72090
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直接联系遴选(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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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潍坊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9日
原标题:2019年潍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fzzb.gov.cn/zugongwang/show-14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