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 :2016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业务考核
①法官助理、研究室科员职位
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业务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及座谈会等形式),分别按照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选调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②司法警察
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体能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业务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及座谈会等形式)、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选调人数时,同分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并由工作人员带领到相关医院进行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缺等额递补。
(五)组织考察
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考察对象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转任对象。拟转任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转任人员。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如没有合适的拟任人选,经研究决定,相应职位可以空缺。
六、工作要求
(一)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选调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