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6年驻马店市汝南县委巡察机构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报名方式:报考者首先填写《中共汝南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①《中共汝南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选调计划按比例依次递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分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和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考试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巡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考察标准,进行严格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办或巡察组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参与首轮巡察工作三个月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汝南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