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云南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遴选公务员18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普洱市司法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普洱市人大、普洱市政协、普洱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或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 pes.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89374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8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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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tzgg/0369067464222552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