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云南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1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普洱市人大代表或市人大工作人员、普洱市政协委员或市政协工作人员、普洱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或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79—2149862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0879—2135783、0879—2143279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20796(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普洱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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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9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
原标题: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tzgg/0651515975947509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