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忠诚可靠,敢于担当,公道正派;
(二)综合素质较高,工作严谨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实绩表现突出;
(三)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职务层次为科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中国湘潭县网(http://www.xiangtan.cn/)、湘潭县纪检监察网 (http://xtxjj.xiangtan.cn/)和电子政务内网下载《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在工作时间内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4 日8:00至1月18日17:30。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人:程密群
联系电话:0731-57775001。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复核。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
笔试:笔试采用写作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应试者的理性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另行体检和考察。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有关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考试、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解释。
原标题:湘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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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县纪委
湘潭县监察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