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6黄冈市黄梅县纪委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的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遴选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县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以前(含2013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必须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以后(含2014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在乡镇工作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工作由县纪委负责。报名相关材料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初审并汇总后,交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