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茂名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高州市外报考加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印章)。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所在单位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4. 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上半身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7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及邮寄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号市委大院2号楼522室。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3:1以上(即18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参加面试。
2.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高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高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661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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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原标题:高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maoming.gov.cn/555615279/581379935/201911/t20191104_246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