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年佛山市委宣传部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科员
二、选调人数
2人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二)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
(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好。
(五)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选调人数 | 主要从事工作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
岗位1 | 1名 | 城市形象传播和国际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中的对外宣传 | 文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其中岗位1要求英语听说读写流利,具有留学经验者优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岗位2 | 1名 | 重大主题活动的宣传策划和媒体管理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材料寄或送至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607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281151,联系人:邱先生)。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面试和笔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主要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