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怀化市新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县纪委监察局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共4名:
1.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
2.执纪监督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群众公认,家庭、社会背景清白;
2.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具有公务员(含参管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新晃县纪委组织部(县纪委107室)。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201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以及两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县纪委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于2016年1月18日统一向参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按照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经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视入围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试用和调入。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新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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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 晃 县 监 察 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