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湖南郴州永兴县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5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及相关政策执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如选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需要,可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安排考察对象到相关的工作岗位进行实际能力考察。实际能力考察对象人数按照1:2或1:1.5的比例确定(选调(聘)职位为1人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聘)职位为1人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期限不超过15天,期满后,由选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事业心和吃苦精神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人予以考察,但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凡已参加了实际能力考察的一律不再替补)。
(五)公示。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5537633、5535953。
(六)录(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下文录(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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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公开选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原标题:2019年永兴县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00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