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西平县委巡察机构遴选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遴选中出现空额时,按照遴选条件依次递补。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3:1的,遴选计划按比例递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分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数,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应试者考试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根据巡察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考察标准,严格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遴选总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如出现应试者遴选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检递补的办法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与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选调到县委巡察办或巡察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中共西平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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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平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