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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滁州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5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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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滁州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52人公告

【导语】安徽:2015年滁州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5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cz12333.gov.cn/default.aspx)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9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简历栏中基层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遴选单位须于1月11日归口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情况。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 3: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特殊情况下,对少数职位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2:1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1月12日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面试人员的所有报名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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