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5省委政法委员会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省委政法委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省委政法委机关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机关公务员6名,不设具体职位,正式录用后由省委政法委机关统一调配使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省直机关(农垦、森工系统仅限总局机关)、哈尔滨市及市辖区(不含县、县级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
3.具有哈尔滨市城区(不含县及县级市)户籍。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含本数)。
6.第一学历为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法学(按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二级目录涵盖专业,包括:法律、法律史、法律事务、法律学、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行政法、行政法律事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学、律师、民商法、民族法学、商法、涉外经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本科学历,并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同时,具有统招法学(亦需符合《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二级目录涵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7.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8.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于2015年12月31日9:00至2016年1月7日16:30分,登录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www.ljxfw.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由考生注册用户,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