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辽宁:2015锦州市公推比选团市委副书记2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辽宁:2015锦州市公推比选团市委副书记2人公告

【导语】辽宁:2015锦州市公推比选团市委副书记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体现竞争择优要求,经市委同意,开展公推比选团市委副书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推比选的数量、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数量

  根据职位空缺,选拔2名团市委副书记。

  (二)参与范围

  锦州市所属机关公务员和符合“六类人员”条件的参公人员。

  (三)条件资格

  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还要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下同)。

  3.任正科级满三年且现任正科领导职务满一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之相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推荐报名参选:

  ①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③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④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⑤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⑥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二、公推比选工作具体安排

  1.报名。12月22日至12月24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所在地区的推荐报名工作,各市直机关负责各自系统的推荐报名工作,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组织人事处(室)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公推比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同时呈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纸制版、电子版)。报名材料统一报到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更多省份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浙江遴选考试湖北遴选考试浙江遴选考试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szlx/zkgg/5680.html

{{msg_type_name}}